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09月10日)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量大〔2020〕39 号),编制了《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http://xxgkw.cjlu.edu.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明德楼A305室)领取。

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

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明德楼A305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不对外办公)。

联系电话:0571-86836029,传真:0571-86836079,

电子邮箱:cimdyb@cjlu.edu.cn

二、信息的分类

我校公开的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具体网址:http://xxgkw.cjlu.edu.cn/)。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和工作等需要,向我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三、信息的编排体系

我校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公开范围等七项内容。我校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我校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信息:

(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各部门网站;

(2)学校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

(3)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文件汇编;

(4)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

(5)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6)新闻发布会等;

(7)教代会、学代会等会议;

(8)其他信息公开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学校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本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受理机构

本校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向制作或保管信息所在的学校各部门提出;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不对外办公)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的,需填妥并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复制有效。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④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2)申请途径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受理部门,填妥《申请表》后,当场提出申请,并出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提交申请的,需随附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建议申请人保留邮递、发报、传真等提交申请的凭证以备查考。本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浙江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方式向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明德楼A416 室

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电子邮箱:xjw@cjlu.edu.cn



附件【中国计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pdf